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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一旦被评为D级纳税人,麻烦就大了!!

添加时间:2019-10-15

某公司财务小李到税务局柜台领用发票时,却发现领用份数受到了限制,经了解才知道原来是老板成立的另一家公司因为虚开发票导致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别家的公司评为D级纳税人,怎么会牵连到自己的公司呢,我们来看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01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会被评为D级 

 

1.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的;

2.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

3.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

4.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6.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

7.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8.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9.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0.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

11.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

 

02

 被评为了D级纳税人? 

 麻烦自动找上门!!!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八)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03

 那么如何避免呢?

 有以下几点小建议: 

 

1.在税务机关登记为非正常状态的企业,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尽快转为正常企业。

 

2.多户经营的企业及时注销名下不再经营的企业,以免影响到其他企业。

 

3.按照期限完成纳税申报、代扣代缴、缴纳税款等,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做好纳税申报工作。

 

4.及时学习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遵守税法,诚信纳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04

 税收黑名单”?

 

1、What?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俗称税收“黑名单”)的有关信息对社会公布,并联合多个部门对税收“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2、Now!

2018年11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4号)出台,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一张长图带你了解

让我们拒绝成为

税收“黑名单”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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