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新法施行后小规模纳税人要不要专票?
添加时间:2026-02-26
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日常采购建议主动索取专票,核心原因是新规下转一般纳税人后可追溯抵扣,且无滞留票风险。
一、核心结论
日常按小规模计税时,专票不能抵扣进项,但可作成本凭证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若后期转为一般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七条,一般纳税人生效后,此前已按小规模申报的期间需更正为一般纳税人申报,已取得的专票可逐期抵扣,避免无进项可抵的高额税负。
开具限制:购买方非个人、交易非免税项目等。小规模可索取专票,无需担心滞留票。
二、实操建议
常态索取:所有采购(非个人、非免税等)均建议开具专票,妥善保管并归档。(注意:按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及长期规划来选择,如果不打算也不会成为一般纳税人,且开专票成本更高还是建议要普票。)
开票选择:自身开具专票时,若享受月销10万(季度30万)免税,开具专票的部分需按规定缴税,普票部分仍可免税。
转登记规划:销售额接近500万时,提前梳理专票存量,避免更正申报时无票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