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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下实缴期限,财务人员注意这几个风险问题!

添加时间:2024-08-30


一、新公司(2024年7月1日之后注册的公司),以公司章程为准,要求最多5年实缴到位;


二、老公司(202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公司),给了3年的缓冲期,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
 

三、实缴到位后,抽逃资本的风险?
 

一、股东的处罚
1、抽逃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处于抽逃资金5%-15%的罚款;


3、抽逃资本普遍采用借款或者股东往来处理,如果股东长期借款未还(长期:一般是12月31日之前未还),视同分红,股东需要交20%个税,及滞纳金罚款。
 

4、刑法:实缴制公司抽逃出资严重的会涉嫌刑法;认缴制公司不涉及。
 

二、财务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
1、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负责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2、处于3万-30万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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