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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来啦!8月28日全国开始铺开!

添加时间:2022-08-26

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面铺开!

 

税务局刚刚通知!8月28日起正式执行。更重磅的是......

 

“全电发票”来了!

8月28日起正式执行

 

刚刚,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又吉林、黑辽大、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

 

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能收取全电发票了。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省市自治区包括:广东(不含深圳)、上海、内蒙古。

 

全电发票受票方试点省市计划单列市(据黄蜂老五统计)累计18个。包括:四川、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安徽、北京、江苏、深圳、陕西、河北、重庆、浙江、福建、山东、宁波、厦门、青岛。

 

第一批:自2022年5月10日起,四川省试点。

 

第二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北京、江苏、浙江(不含宁波)、深圳、山东(不含青岛)等五地试点。

 

第三批:自2022年6月21日起,内蒙古、上海、广东(不含深圳)等三地试点。

 

第四批:自2022年7月18日起,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安徽、福建、重庆等九地试点。

 

第五批:自2022年7月31日起,青岛、宁波、厦门三地试点。

 

第六批:自2022年8月28日起,吉林、黑龙江、辽宁、大连、天津,晋甘宁桂、海南,黔滇青藏新15省市区试点受票。36省市实现全电发票受票全覆盖。

 

8月28日开始,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全面铺开了。

 

除蒙沪粤外,其他各地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蒙沪粤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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