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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生效前,老板必做的八件事
添加时间:2024-08-20
第一、五年内不能实缴出资的,要及时减资,避免出资责任过大。
第二、新公司法要求出资证明书,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如果你是一名没有在工商登记的实际股东,应当赶紧让法定代表人在出资证明书上签字。确保股东资格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
第三、一起设立公司的股东。如果有人没有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实缴出资,其他的创始股东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所以要确保他们可以实缴出资。
第四、确认自己在公司成立后五年内能够出资,避免自己的股东资格被剥夺。
第五、排查公司有多少不能够清偿的债务,积极应对出资风险。
第六、新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所以要排查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提前作出修改。
第七、新公司法明确新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起,可以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的权利。所以,如果有新股东,还不知道股东名册有没有修改的,赶紧去确认一下。
第八、不要以为股权转让出去,就万事大吉了。新公司法规定,如果转让以后的新股东没有按时出资的,那么老股东还是有补充出资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起诉新股东没有要到钱,可以起诉老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