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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十证联办”改革正式颁布实施

添加时间:2014-09-19

 

  9月10日上午,东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传达贯彻近期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文件和事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袁宝成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康及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有关部门和市委改革办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确保网上并联审批的协调与高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多证联办实施办法(试行)》。

  这份关于外商市场准入便利的改革文件,作为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改革试点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引领整个改革的关键作用。东莞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外商投资“十证联办”改革,通过网上多证联办方式,简化部门审批,优化网上办事,打通项目从登记注册到正式开业的“一站式”服务链。

  改革试点:办证时间缩短到3-4个工作日

  目前,十证联办共开展了两轮业务测试,首轮测试从8月18日至8月22日顺利完成,选取松山湖、东城、麻涌、厚街、长安、大朗、清溪等7个镇街(园区)和5家试点企业。

  第二轮测试从9月4日开始,选取东城、麻涌、长安、大朗4个镇街和10家试点企业。

  改革后的新设外资企业办齐10个证照,从原来需要2个月至半年的时间,缩短到3-4个工作日;现场所需提供材料从原来的53份,减少到25份,减少53%。“十证”联办改革,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

接下来,东莞市将通过完善“一表一图” (企业信息采集表和多证联办操作流程图), 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及认证手段,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提交纸质材料及其它部门监管资料的文件清单,实现注册、审批全流程的电子化。

据市委改革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进一步拓展审批范围,力争今年第四季度将“十证联办”全面推广到所有外资企业,明年拓展到所有内资企业,进一步实现全市企业证照办理的便利化。

  同时,将进一步加速审批再造。推动把电子证照应用于其他行政审批,并选择条件成熟、涉及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试点,进一步推广“十证联办”经验,加速审批流程再造。

对话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主任邓涛:打通项目从注册到开业一站式服务链

  记者:十证联办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邓涛:“十证联办”是广东省在自贸区以外推行外商投资管理改革在东莞进行的试点工作之一。外商投资管理改革服务,使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作为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引领改革的关键作用。

  我们在全国率先提出推行外商投资“十证联办”,通过网上多证联办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打通项目从登记注册到正式开业的“一站式”服务链。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既是开展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改革的需要,也是主动应对区域竞争、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需要。

  改革特点: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受理、一次操作

  记者:十证联办有哪些创新?

  邓涛:一个通过数据集成实现管理技术创新。基于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一窗口”,摒弃了以往多人员、多客户端、多单证系统操作,利用网上办事大厅作为统一平台申报,以“一表一图”(企业信息采集表和多证联办操作流程图)为基础,实现一口对外、一次受理和一次操作。

  通过数据集成实现管理技术创新。“十证联办”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电子证照(数据)的互通共享,最大限度实现了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审批联动,突破了实体办事大厅的束缚。

  通过宽进严管实现管理理念创新。以信任先行、风险可控为目标,通过容缺受理、模拟审批、电子证照可信等审批服务创新,尽可能快、尽可能全的将新产生的市场主体纳入监管之中,既采取了信任先行的措施,又采取了联网核查的手段,实现了企业和政府的双赢。

链接:扫描十证联办程序

  多证联办以“依法行政、简化流程、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原则,按照“一站受理、一表填报、同步审核、限时办结、同步发证、分头领取”的模式,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类的十类证照实行网上联办。

  一站受理——通过东莞市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受理。

  一表填报——申办人在网上按要求填写标准化申办表格并提交一次资料即完成申报。

  同步审核——各实施部门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共享资料信息,同步审核,同步反馈。

  限时办结——各实施部门对申办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从受理之日起按照承诺时限办结。

  同步发证——各实施部门在证照签发后即时通知申办人前往各部门办事窗口领证或按预先约定通过快递送达。

  分头领取——申办人分别到各部门领取纸质证照。

  十证

  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市级权限内)所需的十个证照,包括:

  ①        外商(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文件

  ②        工商营业执照

  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国税税务登记证

  ⑤        地税税务登记证

  ⑥        社会保险登记证

  ⑦        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信息登记

  ⑧        财政登记证

  ⑨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

  ⑩        检验检疫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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