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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规招商引资涉税乱象 虚假繁荣背后的秩序重构

添加时间:2026-07-13

 

2025年上半年中部某地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历时数年侦办后终审:主犯李某依托违规招商奖补操控空壳公司虚开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获刑13年6个月、罚金50万元,全部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空壳企业全部清零取缔。

 

这是国内近年整治招商引资涉税问题的典型司法案例。

 

乱象背后,是地方招商竞赛、政策洼地、政企博弈交织的复杂现实。一边是地方政府承诺的奖补政策难以兑现,一边是企业虚开发票、空壳套利成风;一边是纸面GDP的虚假繁荣,一边是统一大市场被地方壁垒层层割裂。

 

失效的招商合同

2025年1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行政判决书引发关注:企业告政府,胜诉。

 

唐某的公司主营厂房租赁,2011年与西部某县政府签订《投资合同》,白纸黑字写满优惠

 

建设期间,自收自支单位收取的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行政性收费除中央、省、市收取的部分外,一律仅收工本费。税费方面,房屋建设相关税款按政策缴纳后,县政府将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给唐某的公司;资产出租或出售相关税款则按中央、省、市优惠政策执行。

 

与《投资合同》同日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中进一步约定:若唐某的公司以资产出售方式招商,成本价出售的部分免收相关税款;高于成本价的部分则按政策纳税。

 

此外,备忘录还约定,若唐某的公司采取资产出租方式招商,自厂房投入使用之日起5年内,政府免收相关税款,5年后再按政策缴纳。

 

项目2012年开工、2015年投运,园区入驻25家企业。2021年9月,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打破了平静:要求补缴2013年以来城镇土地使用税120余万元,叠加滞纳金,总额超过600万元。

 

合同白纸黑字,为何突然不认?

 

因双方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中已明确约定相关税收减免政策,且2020年4月,当地政府还同意对唐某建设的标准厂房项目税款采取“一事一议、以奖代补”,并核实确认企业已缴税款33万余元。

 

此后一年多时间里,唐某累计缴纳税款及罚款约309万元。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他恳请当地政府按合同约定兑现优惠与奖励政策并多次通过口头沟通和书面申请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但始终未获得明确处理意见。

 

最终,唐某的公司凑齐税款后,以当地政府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其已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为由,将当地政府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当地政府向唐某的公司支付人民币3511264.22元及利息。

 

理由:招商优惠政策必须具有持续性,地方政府应当信守承诺、维护营商环境。

 

这起“民告官”胜诉案,撕开了地方招商的深层矛盾:一边是地方政府建设开发的压力,一边是企业合法权益。统一大市场所要求的公平与诚信,在此被反复撕裂。

 

共生的灰色利益链

当地方政府靠违规奖补、财政返还等手段吸引企业,不法企业便可能靠空壳与票据逐利。

 

案例

 

今年5月西南某地市宣判的“灵活用工平台”虚开案。2019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蒋某团伙操控多家空壳公司,披着“税务筹划”“灵活用工”的合规外衣,通过伪造合同、对公走账、资金回流等手段,向全国多地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共计2221份,价税合计1.66亿元。

 

办案机关查明,该团伙专门选择有地方财政奖补返还的园区注册公司,利用当地“实缴税款按比例返还”政策累计获取地方返还资金171万元,整体非法获利超1300万元。

 

蒋某到案后供述:“选园区就是看中财政返还,开票越多、交税越多、返还越多,稳赚不赔。”

 

法院审理认定,该案属于典型的“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财政返还”套利模式,主犯蒋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追缴。

 

案件形成三方畸形利益链

企业利用发票抵扣成本、减少纳税

空壳公司赚取开票费并获取财政返还

 

地方政府则借助开票流水做大产值、完成统计考核

 

三方各取所需,代价却是市场秩序失衡、数据严重注水、公平原则崩塌。

 

自2024年年初起,税务系统启动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抵制“内卷式”无序竞争,核心目标直指“政策洼地”与“开票经济”。

 

税务总局明确表态:对地方违规引税返税、招引空壳企业搞开票经济,加大监控核查,绝不放任失管。同时,明确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地方违规招商引资涉税行为不得出谋划策、不得参与配合、不得知情不报、不得放任失管。

 

此外,2025年起,多部委完善加强企业实质性运营管理的制度文件,对8个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内所有享受优惠的企业细化各项运营标准,严禁“注册在优惠区,经营在区域外”的“空壳企业”骗享优惠政策等。

 

在广东,税务部门建立“政策排查、监控分析、疑点推送、核查整改、追责问责、案例通报、系统治理”的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专项治理闭环推进机制,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广泛收集和分析地方招商引资涉税问题的典型案例,梳理提取风险特征,从财政补助异常、空壳企业骗补、“候鸟型”企业利用财政奖补套利等方面开展风险核查。

 

同时,税务、发改、财政等多部门开展常态化联络沟通,加强税务系统专项治理与地方政府相关整治工作衔接,汇聚合力遏制“内卷式”招商引资乱象。

 

税收的本质,是公平的尺度、秩序的基石。当规则统一、税负均衡、监管无洼地,当政府信守承诺、企业依法经营,票据空转的灰色链条才会彻底断裂,虚假繁荣的泡沫才会真正消散,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在公平与法治的土壤上,长出真实、健康、可持续的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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